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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千宗差餉上訴得直 平均減12%

發佈時間: 2016/11/25

差餉物業估價署在2016至17年度,接獲4.9萬份應課差餉租值反對書申請書,包括住宅、商舖等,其中1,260宗上訴得直,平均獲減差餉12%,包括香港黃金海岸部分申請獲減7%,若最終獲批,可追溯至今年4月1日。

根據《差餉條例》,任何對差餉估價不滿的人士,可向差估署署長提出建議,修改新差餉估價冊內的記項,或就現行差餉估價冊內的更正、刪除或加插項目提出反對。

共接4.9萬反對申請

今年共接獲4.9萬份反對申請,住宅佔7,000份,獲減數為380宗,平均減幅是10%,包括香港黃金海岸獲減36宗,平均減幅為7%;而大埔策誠軒及北角寶馬山花園,分別有252及211宗申請,但無成功獲減差餉。

商舖方面,天水圍嘉湖銀座有255宗申請,當中9宗獲減,平均減12%;沙田第一城及海栢花園分別有224及159宗申請,但無成功獲減。

差估署表示,2016至17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是假設物業在2015年10月1日空置時出租,估計全年可得的合理租值。在覆核物業差餉估值時,該署是按同類物業在該估價依據日期左右實際成交的租金水平,樓宇租金在該估價依據日期以後的一般變動,都不會影響本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

若物業的差餉獲得修訂,修訂會可追溯至今年4月1日,應繳差餉及地租額會按有關更改,在日後的徵收通知書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