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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有蟲唔檢控 食環署失職

發佈時間: 2016/01/29

申訴專員公署點名批評食環署,在處理兩宗有投訴人分別指酒樓晚膳發現白灼蝦碟上有貌似蠕蟲物體,另有油麥菜被揭含超標13倍殘餘農藥時,該署均未檢控。批評食環署執法草率、馬虎及粗疏,亦未盡責保障食物安全,表現令人失望。

有市民向食環署投訴,曾於酒樓晚膳時發現白灼蝦上有一條黑色、會蠕動、類似蠕蟲物體。署方跟進後,將有關物體送交多個政府部門化驗。

不排除源自蝦本身 僅發警告信

政府化驗所相信化驗的東西是生物,但無這方面專門知識。漁護署指,憑外表特徵未能鑑定為何種生物,防治蟲鼠事務組指未能提供意見。食安中心則認為,不能排除「類似蠕蟲物體」是源自蝦的本身,遂決定不向涉事食肆採取檢控行動,只發出警告信。

公署認為,食環署投訴組未有安排適切鑑定,而向該組提供意見者,未必是蠕蟲類生物專家,署方解釋令人覺得有違常理。

油麥菜含超標農藥 同樣無檢控

另有投訴人在街市買的兩斤油麥菜中,沾有疑似殘餘農藥。食安中心化驗後,報告證實涉事油麥菜每公斤含23毫克「四聚乙醛」,是法例上限的13倍,公署認為理應屬違法。但中心不知如何將油麥菜分類,故交予評估組作風險評估。評估組認為殘餘農藥劑量超出安全參考值,但因並無說明油麥菜是否不適宜食用,及菜檔是否違規,食環署最後沒檢控,只發警告信。

公署批評,食環署所作的決定實屬不當,過於草率、粗疏和馬虎。申訴專員劉燕卿稱,「食環署作為本港食物安全的把關部門,但不僅未妥善處理問題,亦未克盡責任,表現令人失望。」惟公署接獲投訴時,皆已過了6個月檢控時限,故食環署不能改變原有決定。

食環署表示,接受公署建議,並已採取措施全力改善食物投訴個案處理機制,食安中心去年已成立「食物投訴風險分析小組」,處理有關問題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