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強
曾錦強

早期訂立分配機制

發佈時間: 2025/05/20

早期訂立分配機制

最近和一位經營企業的朋友閒聊,他是某家成功企業的小股東兼管理人員。他一直主張與員工共享成果,訂立一套合適的分配制度,讓員工可以分享到企業的盈利。但大股東認為應該等企業上了軌道後才考慮分配的問題。企業營運了十多年後的今天,盈利已經非常可觀,大股東又不捨得分太多給同事,而且認為反正以往分得不多,企業仍可以健康成長,證明不用多分給員工。

分配制度最好在企業成立初期就確定下來,否則等到盈利豐厚時,很可能就不願意與員工分享了。公司早期盈利有限,分配起來不會太心痛,但當利潤變得可觀時,心理上就很難平衡。像我們集團的一成利潤作為公司旅行就已經是筆不小的數目,如果不是早期就定下這個制度,現在恐怕很難下決心這樣做。

回想我過去打工的經歷,前公司算是比較願意與員工共享成果的。但最大的問題在於缺乏清晰透明的分配制度,員工不清楚自己的努力與公司業績之間的關聯,也不明白回報是如何計算的,導致業績好壞對分紅影響不大。我認為企業不一定要像我們將三分之一利潤分給員工,但必須建立一套清晰透明且合理的分配機制,並且要在創業初期就制定好,然後嚴格執行。

(本欄逢星期二刊登)

撰文: 曾錦強 廣告企管人
欄名: 人間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