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強
曾錦強

創意媒介分久必合?

發佈時間: 2017/03/15

上星期,有廣告集團宣告,將他們旗下的媒介和創意公司合併,整合資源以在快速變化的時代能更好地為客戶服務。

我入行的時候,創意和媒體是一家的,直到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獨立媒介廣告公司才引入亞洲,國際性廣告公司也紛紛分拆媒介部,成為獨立的媒介廣告公司。這變化的最大誘因是來自媒體的碎片化,客戶需要更專業的媒介策劃服務,獨立後的媒介人員也更「飢餓」,積極為廣告集團增加收入。

近年由於社交媒體的興起,創意和媒介已經不能完全分割,當構思一個意念的時候,已經有了媒介執行的想法,當選擇用甚麼媒介的時候,媒介的特色和受眾的習慣,也影響了創意的方向,這為創意和媒介的再次結合締造誘因。而且近年經營環境惡化,也讓經營者有意兼做對方的業務,以增加收入。

今次合併創意和媒介的廣告集團,媒介和創作公司一直有從屬關係,兩者並不太分割,要合併容易得多。但大部分國際廣告集團旗下的媒介廣告公司,過去都進行過收購合併,和創意廣告公司的「血緣」已經變得模糊,要合併非常困難,我相信媒介和創意公司合併不會成為主流,但各自會經營部分對方的業務。

(本欄逢周三、五刊登)

撰文: 曾錦強 廣告企管人
欄名: 人間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