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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風|天文台:8號烈風或暴風信號 至少維持至下午4時 拆解公司可否要求員工WFH

發佈時間: 2023/07/17

颱風「泰利」襲港,天文台今日上午8時表示,八號烈風或暴風信號至少維持至下午4時。不少打工仔對於今次「風假」能否放足全日,又或公司能否在打風期間要求員工WFH(在家工作)感到疑惑,《晴報》根據勞工處守則為大家拆解。

天文台表示,受颱風「泰利」影響,本港普遍吹東至東南烈風,高地間中吹暴風。按照現時預測路徑,泰利會於早上在本港西南偏南300公里內掠過,而與其相關的烈風區會持續影響珠江口一帶,八號烈風或暴風信號至少維持至下午4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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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台指,隨後八號信號會否維持將視乎泰利遠離珠江口的速度和本地風力的變化,以及泰利雨帶的相關陣風會否持續影響本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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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泰利帶來的風暴潮及天文大潮的共同影響,預計大澳的海水高度會在上午9時至11時期間上漲至海圖基準面以上約3米或以上。海水上漲可能會引致低窪地區出現水浸,市民應儘量避免進入可能受影響的低窪地區及遠離危險地方。海有非常大浪及湧浪,市民應遠離岸邊及停止所有水上活動。

在過去一小時,昂坪、長洲泳灘及大美督分別錄得的最高持續風速為每小時108、82及67公里,最高陣風分別超過每小時138、109及84公里。

打風WFH VS 放風假

不少人關心8號風球的「風假」能否維持全日、公司可否要求員工WFH,其實勞工處曾修訂《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列明僱主可否要求僱員在惡劣天氣下留在家中繼續工作,以及落波後的復工安排。

1. 落波2小時內復工

在8號、9號或10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下,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除非雙方有事先協定工作安排。《守則》建議僱主及僱員可協定,如在工作時間結束前3小時或以上落波,僱員應盡量在2小時內返回工作崗位。

因此以一般「朝9晚6」的打工仔為例,如在早上7時前落波,便要在上午9時準時上班;相反,如在下午3時後落波,便毋須返回公司。

2. 「極端情況」落波後毋須即返工

因2018年超強颱風「山竹」落波後,出現打工仔復工遇交通大混亂情況,勞工處去年修訂《守則》,列明若市面情況混亂,政府在取消8號風球時,會發出「極端情況」公布,首2小時市民毋須啟程上班,並在2小時期限屆滿前,再公布會否延長或取消「極端情況」,以防止當年大混亂重演。

3. 復工時間由僱主僱員協定

由於《守則》並非硬性規定,僅屬指引性質,故僱主及僱員可自行決定復工時間,但《守則》強調,如僱員未能在「極端情況」取消後依工作安排上班或未能準時復工,主管應了解原因並彈性處理,如僱員的解釋合理,不應不發放工資。而僱主亦不可減少僱員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以補償因打風而損失的工作時間。

4. 打風可否要求員工WFH?

對於僱主打風期間可否要求員工WFH,《守則》中提及,僱員毋須上班僅限於因惡劣天氣,導致難以安全往返工作地點之情況,意即如在家工作應毋須面對外出通勤問題,僱主仍可要求僱員在惡劣天氣下留在家中繼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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