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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湯家驊:不應視人大常委會為上訴途徑 難保Tim Owen不受施壓

發佈時間: 2022/11/29

特首李家超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釋法。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制訂《香港國安法》,有權補充和解釋條文內容,指人大常委會行使釋法權,而香港終審法院則行使司法審判權,兩項權力的基礎和性質不應混為一談,應互相配合,無任何衝突,亦不應該視全國人大常委會為終院以外的上訴途徑。
 

杜淦堃:釋法無可避免引起質疑 , 權力應審慎行使 , 詳情即睇[下一頁]

湯家驊稱,高等法院去年1月曾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代表律政司出任檢控官,惟對方當時受英國政府施加極大壓力,最終決定不來港,認為事件反映英國大律師的專業操守都有問題,令人懷疑今次案件中被聘用的Tim Owen會否都受同樣壓力,做出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

外國律師辦完案會離港   將削弱兩專業團體監管其能力 
 

他續稱,所有本地律師都必須受大律師公會或律師會監管,如在處理涉及國安法的案件時,不符合法律要求或專業水平,兩個專業團體可以跟進、調查或懲處,惟外國律師辦完案就會離港,將大幅削弱兩個專業團體對他們的監管能力和阻嚇作用。

至於有人提出,香港缺乏專攻人權法的律師,湯家驊反指說法難以置信,認為街上市民不難唸出4、5個常在香港法院,就人權問題與律師司爭辯的律師,而網上亦載有全球人權法案例,相信所有律師都可以深入研究。 他又提出,社會可討論在涉及國家機密的案件中,政府應否制訂指定律師名單,讓被告從中揀選,明白做法有爭議,但其他國家地區都有類似安排以保障國安,相信指定律師不會為了幫政府而忽略專業操守。

撰文:李卓謙

責任編輯 : 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