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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杜淦堃:釋法無可避免引起質疑 權力應審慎行使

發佈時間: 2022/11/29

行政長官李家超向中央提交報告,建議提請人大常委會就釋法,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今早稱,《香港國安法》第65條訂明人大常委會有解釋權,且可在適當時候行使,惟釋法無可避免會引起對法律制度討論和質疑,希望解釋權力應審慎地行使,而《國安法》是較新的法例,期望當中的不明確之處,未來可由香港法院釐清,相信法院和法律界都會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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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稱,公會以往不時都要處理海外大律師來港的申請,有既定程序去考慮和提出理據,例如去年亦曾反對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來港擔任2019年8.18非法集結案的檢控工作;就黎智英案而言,公會亦向高院表明不認為聘請海外大律師可有明顯貢獻,相信本港有足夠人才去處理國安法案件,被告選擇律師的權利不受影響,而被告的律師團隊都經驗豐富。

杜淦堃又提到,今次是首次就《香港國安法》釋法,與以往針對《基本法》有明顯不同,不評論或揣測人大釋法內容,亦不認為釋法有常態化,希望外界留意內容和實踐再評論,有信心法庭能予任何被告都有公平審訊機會。

撰文:李卓謙

責任編輯 : 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