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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律政司要求外聘大律師簽署承諾書 湯家驊:遵守國安法是基本義務

發佈時間: 2022/11/22

律政司要求外聘大律師簽署承諾書維護《國安法》,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做法是提醒業界需要留心,並不爲過,遵守國安法本身是基本義務,法律業者處理案件時要守法,道理就如同「阿媽係女人」,簽署承諾亦不見得有任何額外的法律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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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律政司已有專設部門處理《國安法》檢控,是否仍有需要要求外聘大律師,他指,法律條文沒有列明檢控須由指定人士處理,相信當局有此安排是應付不時之需。

至於無簽署承諾的大律師是否等於不接受外聘委任,他認為,在開放市場上,大律師可以自行選擇,毋須作出特別解釋。

律政司回覆查詢時表示,外判檢控人員與檢控官一樣,須以不偏不倚的專業態度執行職務,律政司已陸續向外判檢控人員發信提醒,要求明確承諾保密案件資料及遵守港區國安法條文。

撰文︰謝雅寶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