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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僱員染疫不當病假被迫放無薪假 工會促立會快通過修訂僱傭條例

發佈時間: 2022/04/06

新冠肺炎疫情近月在香港大規模爆發,使很多打工仔因隔離無法上班。有工會收到逾300宗求助個案,有僱員因隔離或檢疫,被迫放無薪假,影響生計。由於在現行法例下隔離令或檢疫令不被視作病假證明,有僱主逼使員工以無薪假代替病假,工聯會促請立法會盡快通過修訂僱傭條例,保障染疫僱員的權益。
 

近半確診打工仔被要求放年假或無薪假,26%指僱主不接受快測證明,詳情即睇【下一頁

工聯會最近收到327宗求助個案,當中因檢疫/隔離人士的證明文件問題,造成勞資問題爭議,有僱員被迫放無薪假。求助個案當中,有人雖取得隔離令\檢疫令,但不被僱主視作為病假證明,無法取得病假;另有求助人在政府推出自我快速檢測申報平台前確診,惟未能成功聯絡衛生防護中心,未能取得隔離令或檢疫令;亦有求助人成功取得隔離令,惟因其進行社區檢測後未能即日取得檢測結果,使實際隔離日期和隔離令上的隔離日期不一。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梁子穎指,因政府部門的行政失誤使僱員與僱主產生勞資爭議,影響僱員的收入和就業,對政府表示十分失望。

任職清潔工的事主B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取得隔離令進行14天居家隔離,但其公司以沒有條例規定隔離令可視作病假證明為由,要求她以年假和無薪假代替病假。

按現行法例,隔離令或檢疫令不被視作病假證明書,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促請,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盡快三讀通過修訂僱傭條例,保障疫情下僱員的權益。他又要求,食物及衛生局加快檢疫或隔離證明文件的審批程序,及設立專線解答檢疫或隔離人士的查詢;又呼籲僱主彈性處理僱員隔離和檢疫的情況,不要強迫僱員放無薪假或解僱僱員。

撰文:練怡蘭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