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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鄭若驊︰推廣有突破 港律師考取證書可在灣區執業

發佈時間: 2021/01/03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網誌撰文,指律政司正與內地部門聯繫,致力在大灣區落實更多法律服務的新措施。

鄭若驊說,律政司取得兩項突破,其一是推行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為香港法律界人士調整了在大灣區從事內地法律事務的門檻,具有累計5年以上執業經歷的香港律師和大律師可報名參加考試,通過考試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後,可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與內地律師享有相同權利、履行相同義務,首次考試已在去年11月接受報名、將於本月底舉行。

另一項是與內地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補充安排》,免除目前限制,容許當事人一方同時向內地和香港特區法院申請執行仲裁裁決,幫助香港的相關服務在大灣區內持續發展。

鄭若驊說,律政司一直希望探討「港資港法港仲裁」的可行性,容許灣區港資企業在沒有「涉外因素」的情況下,訂立民商事合同時仍可選用香港法律作適用法律,最近在前海已取得進展,期望可以將措施擴大至深圳以至整個大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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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李明佑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