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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12港人疑潛逃時被內地截獲 葉國謙料控非法入境機會高

發佈時間: 2020/09/09

12名港人上月底疑潛逃赴台在內地水域被截獲並羈押在深圳,有家屬委託內地律師的已取得委託書公證文件,擬今午到深圳鹽田看守所爭取探望。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表示,目前估計該12人會被起訴涉及非法入境內地罪行的機會較高,而涉及國安法的機會則較低。

12港青疑潛逃赴台遭中國海警截獲,包括涉違國安法李宇軒,部分涉反修例,詳情即睇【下一頁

葉國謙稱,按內地法律,非法入境刑期是1年,但情況嚴重可被判監2至7年,如因擔任「蛇頭」引致他人死亡,可判處終身監禁。他指,內地應會於30多天內決定是否進行起訴,並開展相關法律程序,有關人士在內地完成審判和服刑後,便會遣返香港再進行在港的相關法律程序。

他並指出,內地法律有保障被捕人士包括聘請律師的權利,但要先證實委託律師的身分,及是否已徵得當事人或其家屬同意。

涂謹申指過往遣返涉案人回港處理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以往港人在香港以外地方犯法,香港政府會積極尋求遣返相關人士,香港和內地雖沒有引渡安排,但以往亦可要求將涉案人士遣返香港,再在邊境交收。他表示,據報是次涉案者並非想潛逃到內地,無意圖在內地犯案,而特區政府協助在內地觸犯法律的港人,並非干預。

廣東省海警上月23日在香港海域以外的果洲群島對開海面,截獲一搜非法越境快艇,拘捕船上12名港人,包括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多名在反修例運動期間被捕的人。

撰文:胡靜嫻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