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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律政司介入許智峯兩私人檢控 法庭批准撤銷傳票

發佈時間: 2020/08/24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先後就涉嫌在深水埗駕駛的士剷上行人路的的士司機鄭國泉、以及去年11月11日涉嫌在西灣河開槍的警員提出私人檢控,律政司之後介入兩案並申請撤銷傳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今日批准有關申請。

許智峯早前獲法庭批出私人傳票,控告59歲的士司機鄭國泉1項危險駕駛罪,涉嫌開槍的警員則被控企圖射擊、發射槍彈罔顧他人安全及處理槍械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共3項罪名;律政司一方就開槍案申請撤控時,指警方獨立調查小組已就涉嫌開槍警員的指控作出調查,並將調查報告和相關材料轉交律政司,包括許智峯未管有的材料,如附近車輛攝錄機、警方及市民證人供詞、被告的供詞等。

沒證據顯示被告非法使用槍械

律政司一方考慮現有所有證據及材料後,認為被告當時是為防止罪案及自衞而合法使用武力,因此沒足夠證據顯示被告當時非法使用槍械,加上考慮到許智峯不會傳召中槍青年以及同時被捕的另一名人士出庭作供,可能影響被告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認為現時沒有足夠證據及合理機會將被告定罪,甚至是表面證供不成立,因此申請中止檢控及撤回傳票,獲裁判官批准。

而在危險駕駛案方面,律政司一方稱警方獨立調查小組已全面調查本案,包括檢視許智峯未管有的材料,如4名市民證人及被告的供詞、被告當時與的士公司及其他的士司機的對話、深水埗警署外閉路電視片段及法理鑑證結果等,顯示被告案發時遭受他人襲擊,之後有3人從的士下車,認為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被告正控制該的士或危險駕駛,故申請撤回傳票,同樣獲裁判官批准;至於鄭國泉的訟費申請,裁判官稱他必須出庭或安排代表律師應訊才可處理,將訟費事宜押後至10月15日處理。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