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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問題】父親離世變公屋寬敞戶 兩母女被迫大屋搬細屋 抑鬱失業港女感無助:無能力搬【附房委會資料】

發佈時間: 2020/06/22

本港樓價持續高企,而困擾港人多年的居住問題亦一直難以解決。一名港女日前在網上討論區發帖,指父親去年離世,公屋單位目前只剩她與母親居住;她日前收到房署寄來的調遷表格,指她們已成優先處理寬敞戶,需要大屋搬細屋,並花最少4萬元還原單位再調遷。對此,患有抑鬱症的她因為正在失業,因此感到十分無助:「我都唔想霸住間屋,但而家無能力搬……」

「我自己一個咩都得啦,仲有個阿媽呀!1人公屋單位得120-150呎,我都想像唔到點一齊住。」該名港女昨日(21日)在網上討論區「連登」以「老豆(竇)過咗身,而家係優先寬敞戶」為題發帖,指父母於多年前離婚後,媽媽便帶同她及妹妹搬出去租樓住,而爸爸亦另組家庭,

「佢自己出咗去租屋住,娶咗個大陸女人。」

後來,媽媽因獨力撫養兩姐妹無法再負擔屋租,因而搬回原來的公屋單位,但身為戶主的爸爸一直不肯讓媽媽加名到公屋戶籍上,

「直到一年前老豆過咗身,現在間屋得我一個名,妹妹除咗名準備買樓……我老豆臨死前不斷話要同佢個老婆同便宜仔搬返嚟住,畀間房佢哋。」

她續指,媽媽現年50歲,而她自己則畢業已一年多,沒有太多工作經驗,前一份工為售貨員,目前失業,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更是找不到工作。近日,她收到房署寄來的調遷表格,指其單位為優先處理寬敞戶,「搵社工好啲定區議員?寫信要點寫?其實我都係想住多幾年,有返穩定收入先搬,還原間屋佢話要最少4萬蚊。我都唔想想霸住間屋,但而家無能力搬。」由於患有抑鬱症,因此她的情緒經常反覆,

「其實我都知好多嘢有心、想做就得,但我係好反覆,今日我可以好積極好有信心,聽日我可以完全起唔到身。呢排無信心嘅日子多過有信心。」

對於不少網民建議她嘗試不同工作,「失業就出去打住份炒散先,洗碗拖地乜都好啦」,她解釋自己以前試過返餐廳要洗廁所,「我試過所以唔想再做」,而做「兼職女友」她又接受不到,「再搵啲體力勞動嘅工,之後做返文職無人會請」;至於申請綜援,她表示:

「當年離婚媽媽都係自己養大我哋兩姐妹,佢幾辛苦都未諗過要拎綜援。而家我要去到拎綜援都未接受到,諗住有幾耐捱幾耐,唉。」

對此,不少網民十分同情樓主的遭遇,寄語她要努力撐下去,「真係嗰句:馬死落地行」、「啲電器唔要就叫收賣佬上黎收,搬屋幾千蚊搞掂,公屋租金返pt(兼職)都夠頂,之後搵份ft(全職)捱幾年綠表買居屋,加油」、「情緒病都唔多唔少影響你工作能力,你個人好返,先可以努力工作搵錢改善生活」。

不過,亦有網民認為樓主無病呻吟,「有得你住咪好囉」、「又唔係收樓,只係搬細,房署跟返晒政策做」、「房署無留難你,資格上你係要搬去細單位,正路你妹唔應該除名,佢咁掂,叫佢幫下你」、「媽媽50歲唔返得工咩?」

房委會:「寬敞戶」可獲發放搬遷津貼

根據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有關公屋「寛敞戶」調遷的資料,租戶在承租單位後,若因家庭成員遷出、離世、結婚、移民等原因而刪除戶籍,使餘下的家庭成員享有的居住面積超逾既定的編配標準,便成為「寬敞戶」。現時租約條文規定,倘成為寬敞戶,租戶須遷往房委會認為居住面積符合其家庭人數的公屋單位。房委會會分階段處理寬敞戶,首先處理的是「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根據家庭人數居於超逾一定的面積,而沒長者或殘疾成員的租戶,則會被界定為「優先處理寬敞戶」。

「優先處理寬敞戶」可獲編配最多3次位於原邨或所屬區議會分區內其他屋邨的單位;倘住戶不合理地拒絕接受所有3次編配,會被終止租約。為鼓勵「寬敞戶」調遷,所有「寬敞戶」在遷往細單位後,均可獲發放「 住戶搬遷津貼」,並在資源許可下,可獲提供調遷至新屋邨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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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凱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