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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失太易】17歲與父行船吵架滯留小島38年 遊子終回家:不怨父母只恨自己

發佈時間: 2020/01/06

有些遺憾,是一輩子也無法彌補的。38年前,台灣一名父親帶着17歲兒子遠洋行船期間發生爭執,一怒之下將兒子留在西班牙一小島上作懲罰。雖然他其後設法尋子,但兩人始終無法在有生之年再次相見。至於在小島足足滯留了38年的兒子亦思鄉不已,直到早前輾轉連繫到在家鄉的妹妹,才得以趕在春節前回家,以長子身份在亡父墓前拜祭。對於歷時38年的遺憾,兒子無盡悔疚地稱:「我只恨自己,不怨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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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炯明越洋接受媒體訪問,親述當年事發經過。(影片截圖)

據報,男子陳炯明當年在船上與父親發生劇烈爭執,脾氣不好的父親遂將他關在船上冰庫,其後甚至將他留在西班牙蘭薩羅特島首府阿雷西費(Arrecife),並把其證件拿走不讓他回台灣。

陳男日前越洋接受媒體訪問,親述當年事發經過。他表示,38年前漁船停靠西班牙小島後,因與父親吵架而被留在船上;隨後,他獲人幫忙偷偷下船,離開碼頭。當晚,他被當地人帶去喝酒,但不勝酒力醉倒。至翌日酒醒後,他發現身邊的人全部不見,走到碼頭時漁船更早已離港,頓時驚覺「慘了」:

「身上沒錢,只能流浪,先打工再說,1、2年後有錢再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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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早已在阿雷西費成家立室。(網上圖片)

其後,他開始了流浪的生活。他指出,自己當時獲在餐館打工的中國人留剩餘飯菜接濟;一年後,他又在越南餐館獲大陸人詢問是否需要工作,於是從此便有了固定工作,負責洗碗、切菜、打掃,「工作一、兩年,就認識現在的老婆了。」

但由於非法做「黑工」,陳男不得不時經常轉換工作,最慘時一、兩年都沒散工可以做。他表示,當時連妻子都沒有上班,全家唯一收入只有育兒補助及失業津貼,

「那時多半靠當地認識的華人朋友,借點小錢、幫點忙,苦日子就這樣過著過著,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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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在西班牙小島上足足生活了38年。圖為他最近取得的台灣護照。(網上圖片)

目前,他在當地一間台灣飯店做大廚,幾乎全年無休;為了養活6子1女,他必須勤奮工作。他表示,已過18歲的大兒子在大學讀書,自己還有2個孩子讀小學,

「一直都有想辦法回台灣,但有幾個朋友回去,就出不來了,所以我也擔心回不來,那我在這邊的老婆跟孩子要怎麼辦?誰要養?」

他又指出,早年曾越洋與亡母通電話,「她說如果在這邊有妻小,就好好照顧他們。」但自花蓮1990年發生大地震後,電話就再沒打通,讓他從此與親人失去聯絡。同時,加上老家因一場大火燒毀所有文件,而兄弟姐妹亦遷出各散東西,令陳男尋親機會變得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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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秀蘭(右)代哥哥申請返台相關文件。(網上圖片)

至3年多前,陳男在西班牙巧遇同鄉,便口述家中地址及家人姓名,望對方能幫忙找到家人。其後他輾轉聯絡到妹妹陳秀蘭,獲對方四處奔波辦理文件協助回台。對此,陳秀蘭表示,小時候不明白父親為何一直遠洋行船,且每年才回家一個月;直至長大後問父親,對方才稱:

「因為妳大哥還留在那邊(西班牙),當初是我的錯,我要把他找回來。」

如今陳男終辦妥文件,盼能趕在春節前回台掃墓,彌補當年未能以長子身份參加父母葬禮的遺憾,並希望探望弟弟妹妹,「想等自己子女放暑假時,帶他們回老家認識姑姑」。 對於自己38年後才回家,陳男不禁慨嘆:

「我只恨自己,不怨父母。我應該要回報他們,卻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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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李凱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