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滿懷興奮心情出發旅行,卻在抵達機場才因機位超賣令行程受阻,如何處理、如何追討更不清楚。消委會過去3年接獲48宗相關投訴,其中有港人到日本旅行回程時,因機位超賣,二人同行卻只得一個機位,被要求分乘不同航班,或只獲一人賠償。機位超賣屬業內常態,消委會調查卻發現大部分航空公司未有列明超賣時相關賠償條款,令消費者權益保障不足。本報綜合消委會調查4大重點,讓大家避免中伏。
機位超賣 二人同行僅一人獲賠
消委會分享其中一個投訴個案,事主與友人到日本旅遊,回程預早到機場辦登機手續時,卻被通知航班超賣,兩人需要改搭翌晨的航班。航空公司原本表示會賠償兩人共3,200元,惟其後卻改稱有一座位空出,提出讓其中一人先行。不過,由於事主不願與友人分開,故即時拒絕。但航空公司竟以此為由,只作一人份量賠償(1,600元)。事主其後向消委會投訴,卻當時事主已簽同意書接受賠償,最終追討無門。
普遍未列補償金額 被拒登機欠保障
消委會於去年10月檢視15間航空公司(包括2間廉航),蒐集有關超賣機票政策的資料,包括處理方法、可提供的安排及補償措施等,並向有關公司查詢,惟僅5間公司願意核實相關資料,部分則只作一般回應,有6間並未回覆。
得少數航空公司列明賠償金額
調查發現,即使航空公司網頁有超賣機票相關資料,大部分卻未有具體註明若發生超賣時的安排及賠償細則,而消委會以顧客身份致電或到機場櫃位查詢,卻有6成服務員回答沒有機位超賣政策的資料可提供,或指公司網站沒有相關資料。
部份有列明補償金額的航空公司
加拿大航空
延遲0至4小時:賠償200加元現金,或400加元信用劵(國際航線往加拿大)
延遲超過4小時:賠償400加元現金,或800加元信用劵(國際航線往加拿大)
600歐元(從歐盟國家出發)
澳洲航空
600歐元(若替代航空抵達時間不超過原定航班4小時或以上,賠償額減半)
中華航空
延遲1至4小時:賠償票價200%,最高675美元(限美國出發)延遲超過4小時:賠償票價400%,最高1,350美元(限美國出發)
美國聯合航空
延遲1至4小時:賠償票價200%,最高675美元(限美國出發)
延遲超過4小時:賠償票價400%,最高1,350美元(限美國出發)
600歐元(從歐盟國家出發)
英國航空
現金卡125至600歐元,或現金代用券175至825歐元不等(按受影響航段飛行距離及時間而定)
中國國際航空
600歐元,或40000 亞洲萬里通加300歐元(從歐盟國家出發,現金或旅行代用券)
國泰航空
1,000港元或機票價格,取較低者(往返印度)
超過4,500公里的航班:3,070 NIS(以色列貨幣)(往返以色列)
阿聯酋航空
1500公里或以下的航班:250歐元
歐盟境內1,500公里至3,500公里:400歐元
其他航班:600歐元(從歐盟國家出發)
資料來源:消委會
4大重點 避免因機位超賣中伏
- 畀足錢唔一定安全
即使已經付款甚至上機,亦不要以為安全,一日未起飛,被迫落機風險依然存在!部份航空公司建議旅客出發前儘快上網完成預辦登機手續,並於出發當日提早數小時到達機場,預先保留座位以減低超賣時「被逐」風險!
- 座位先到先得 貴賓、長者有優待
當被問及如何挑選不能登機者時,大部份航空公司熱線都表示「不清楚」,少部份航空公司稱持有該公司貴賓卡、會員級別較高、孕婦及長者「中籤」機會較低,甚至有公司表示機位是「搶櫈仔式」先到先得,簡單而言,提早預辦登機總有著數!
- 勿依賴旅行社施援
消委會向 15 間持牌旅行社查詢(共 30 次),發現約 3 成回覆稱,旅行社只屬中介,並不清楚各航空公司的超賣安排,具體處理方法要根據航空公司政策而定,他們僅建議如發生機票超賣情況,直接與航空公司商討賠償事宜。
- 賠償細節要講清
一旦不幸無法登機,消委會建議大家向航空公司問清楚賠償細節,包括更改航班之餘會否作現金賠償、如轉乘航班價格較低會否補回差價,如轉乘翌日航班會否補償交通及住宿費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