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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悲歌!遲到被扣糧1,000元 兼職工白做兩日

發佈時間: 2018/12/13

打工仔悲歌,遲到16分鐘扣500元人工!一位網民近日在討論區分享,指自己於一間連鎖運動服裝店做兼職,時薪僅約50元,惟因一個月內累積遲到逾16分鐘,被扣薪多達1,000元,足足相等於2日人工,他深感不公辭職,並向勞工處求助。

據事主上載的合約照片可見,如員工遲或早退,每個月累積計算達15分鐘或以下「不需補鐘或扣錢」,但累積達16分鐘或以上,則「每遲1分鐘補5分鐘或即時扣500元。16分鐘其後再累積滿30分鐘,每30分鐘再扣500元」。

事主聲稱,當初簽約為另一份合約,列明遲到只需扣25元人工,豈料半個月後接獲公司通知,指合約已更改成扣薪500元,當時他曾向店內資深員工查詢,但獲回覆指︰「你簽咗約同意咗」。事主對此深感不滿,認為公司做法不妥,已經離職並向勞工處求助。

事主又透露,該連鎖時裝店守則亦列明:「員工因個人疏忽導致公司虧錢,員工要賠償所有損失。(比如︰少收客人錢)。」他指曾有店舖被盜去一條價值1,099元褲子,結果由當日2名早班員工「填氹」,需各賠償550元。

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缺勤,而該僱員是按時計酬者,僱主只能扣除與該僱員缺勤時間成比例的款額。如僱員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或設備,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以不超過港幣300元為限,亦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根據法例,如僱主非法扣除工資,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