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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無綁實膠袋、幾件傢俬綁埋當1件 7大違規伏位可被重罰$5萬

發佈時間: 2024/01/16

垃圾徵費將於4月1日起實施,市民除了必須使用指定垃圾袋掉垃圾,還有不少細節位要注意,當中有7大行為隨時「中伏」違例誤墮法網,包括無綁好垃圾袋、將幾件家具綁起棄置等均有機會違例,最嚴重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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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伏位一:無綁好垃圾袋

垃圾收費實施後,市民在棄置垃圾前,必須用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同時市民必須將垃圾妥善包好,如沒有把垃圾袋束緊,或任由當中的垃圾刺破袋身,亦會被視為違規垃圾。假如該指定袋其後在處理和運輸過程中被他人損壞,而令有關的垃圾從該袋掉出,擺放該垃圾的市民亦不會觸犯相關罪行。

正確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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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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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可向違例者處處以以下罰則:

定額罰款通知書:

  • 每張$1,500

如以傳票方式檢控:

  • 首次定罪:最高罰款$25,000及監禁6個月
  • 再次定罪:最高罰款$50,000及監禁6個月

違規伏位二:幾件傢俬當一件垃圾

部分市民或會將家具拆件棄置,假如該大型垃圾屬同一件廢棄家具中的分拆部分,可視作一件垃圾,只須貼上一個指定標籤。不過若然將兩件性質不同的家具,即使捆綁再棄置,例如床和床褥或桌子和椅子,則不應視作分開的物品,在棄置前每一件物品均須貼上一個指定標籤。

環保署建議,市民決定待棄置大型垃圾所須貼上的指定標籤數目時,應考慮相關大型垃圾的性質,例如所涉垃圾的結構、功能、設計、整體大小及數量,以決定該大型垃圾應視作一件或多件物品。

另外,數袋零散日常住宅垃圾牢牢捆綁在一起,按其本質並不屬於同一件垃圾,因此不能只貼上一個指定標籤,而應分別以數個指定袋包妥。

違規伏位三:直接扔垃圾入屋苑大型指定袋

未來或有物管公司會在後樓梯垃圾桶套上大型指定袋收集垃圾「包底」,市民便以為毋須用指定垃圾,但環保署提醒即使有大指定袋「包底」,每個住戶在棄置垃圾時仍需要用指定袋或貼上指定標籤。

違規伏位四:將家居垃圾棄於公用垃圾桶

通常物業管理公司通常會在大堂或升降機等候區放置小型廢屑箱,以便住客或訪客處置少量小體積的垃圾,例如用過的紙巾。然而,此類小型垃圾容器並非設計為用於處置來自個別住戶或辦公室等地方的日常垃圾。因此只有棄置垃圾於上述收集少量小體積垃圾的容器時,市民才毋須使用指定袋或指定標籤。

收集少量小體積垃圾的容器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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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市民將沒有使用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的垃圾擺放在以下位置,即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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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路邊或其他公共空間設置的廢屑箱棄置垃圾,同樣毋須使用指定袋,但這些廢屑箱是為了方便途人棄置廢屑,並不是用作收集家居垃圾之用。

根據《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及《遊樂場地規例》,亂拋垃圾,包括棄置任何垃圾(例如住宅垃圾)在廢屑箱旁或頂部,已構成罪行。為避免有人濫用廢屑箱以逃避支付垃圾收費,食環署已分批推出投入口較小的新設計廢屑箱,以防止公眾棄置家居垃圾。

違規伏位五:買錯假垃圾袋

有市民為慳錢,或會嘗試從網購或二手平台買較平價的指定袋。但要注意,指定袋及指定標籤只能在數千個獲授權的零售點購買,包括超級市場、便利店、藥房和網上平台等,而且每個指定袋及指定標籤均附有防偽特徵。若市民從非授權的零售點買錯「假垃圾袋」並使用,即屬違規垃圾。

指定垃圾袋銷售點

指定垃圾袋銷售點(藥房)

    當局指每個指定垃圾袋會有防偽特徵,當局很易分辨真假。根據環保署在憲報刊登的公告,每個背心袋或平口袋,均有以下4大防偽特徵:

    • 加大袋參考容積標示
    • 條碼
    • 批號
    •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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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每個$11的指定標籤亦有4大防偽特徵,袋上的條碼、批號、二維碼及防干擾設計都可能有所不同。

    違規伏位六:轉售

    另一方面,即使市民持有正版指定垃圾袋,亦不可以向他人轉售,即使「原價」或「減價」轉售同屬違法。根據《廢物處置條例》(第354章)規定,指定袋及指定標籤只可由獲環保署署長授權的人士以指明條款出售,以防止偽冒指定袋及指定標籤流入市場。任何沒有獲授權的人士如出售指定袋或指定標籤,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

    違規伏位七:商戶免費派指定袋

    雖然法例無限制任何人士或團體在非牟利工作或活動中派發指定袋給市民,即是市民可以將多出的垃圾袋轉贈他人,或者在慈善活動中接受團體所派發的指定袋。

    不過,商戶則不能隨意派袋予顧客,根據《2021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除非獲環保署署長授權,否則任何人在牟利業務過程中,免費供應任何指定袋或指定標籤,即屬犯罪。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第6級罰款,即10萬港元;再次定罪最高罰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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