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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強姦案|吳亦凡強姦案上訴開庭 法院閉門審理後擇期宣判

發佈時間: 2023/07/25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今日(25日)開庭審理內地男星吳亦凡就強姦、聚眾淫亂一案的上訴,由於涉及被害人隱私,案件依法採取不公開開庭審理方式,並將擇期宣判。

去年11月25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對被告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吳亦凡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法院在開庭前依照相關規定通知了加拿大駐華大使館。案件審理過程中,依法保障了上訴人吳亦凡的各項訴訟權利。

吳被控於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3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吳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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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吳浩南
責任編輯︰梁顯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