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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常命案|涉天橋拋兩周女嬰落地亡 42歲母認殺嬰判感化2年

發佈時間: 2023/07/05

一名42歲女秘書疑擔心未能照顧女嬰而經常失眠,曾向丈夫透露想自殺或殺死女嬰,她於去年3月在深井青龍頭一條天橋將約兩周大的女兒拋下,女嬰經搶救後不治。涉案女子早前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殺嬰罪,今日被判兩年感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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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嘉儀,現時42歲,報稱任職秘書,承認於去年3月4日在荃灣青山公路的行人天橋,因故意作為,將嬰兒從天橋拋下,導致她不足12個月大的嬰兒死亡。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當日清晨5時許將女嬰抱出住所,帶到深井的一條行人天橋上,並將女嬰抱出欄杆外,由離地7.5米高的天橋擲下,被告事後立即檢查女嬰及報警。救護員到場後發現女嬰仍有呼吸,將女嬰送往瑪嘉烈醫院搶救,但女嬰同日早上證實死亡,驗屍後發現女嬰死於頭部受傷。

被告被捕後於警誡下稱,因擔心未能照顧女嬰而經常失眠,案發前一天曾向丈夫表示打算自殺或殺死女嬰,丈夫則勸她放鬆。

被告在警誡下亦稱,當時突然有衝動將女兒拋出天橋,遂將女嬰伸出橋外,向她道歉後便放手。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案發時精神狀態受分娩影響。

撰文:梁薾心

責任編輯 : 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