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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富戶|房委會擬收緊公屋富戶政策 議員贊成縮暫准居住證有效期

發佈時間: 2023/05/10

根據現行政策,公屋富戶入息如超出要求5倍或資產限額超出100倍,可酌情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最長12個月,消息指房委會考慮進行檢討,包括縮短暫住期以防富戶轉移資產。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江玉歡在電台表示支持檢討有關政策,認為12個月暫住期屬於過長。

住戶首10年毋須再申報資產入息 令公屋流轉相當慢

她表示,公屋富戶政策原意是希望更妥善地運用資源,但出現很多問題,例如有人寧願降低薪金甚至辭職以符合入住資格,輪候冊上的居民亦最少要等6年才能上樓;但住戶入住首10年都毋須再申報資產入息,形成「難入難出」的問題,令公屋流轉相當慢,做法不可取。

她稱,不時在公屋停車場見到「靚車」,不排除是公屋租戶所有,反映房委會未有做好審查租戶的入息及資產。她認為富戶應該有更好的資源、有能力購買居屋或租住私樓,質疑「暫准居住證」最長有效1年是過長,如一般業主要求租戶遷出,都不會有長達1年的通知期,3至6個月是較合適,但不贊成完全取消暫住期,因搬屋也需要時間

她又建議為堵塞漏洞,住戶一旦達富戶標準,即使在暫住期內他們以甚麼方式轉移資產、使其重新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都應該要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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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 : 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