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不少私家車保用條款列明需在特約維修中心保養及維修,否則保用將失效。但競爭事務委員會指,早前調查發現相關條款或會損害競爭,令車主無法光顧獨立車房,可能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而涉事7間分銷商其後向競委會提出承諾,指不會執行現行的保用限制條款,且不會將限制套用至新車保用條款中,並會在相關承諾生效的90日內,對有關合約作出修訂並會通知客戶。
競委會考慮接受
競委會指,相關承諾具法律約束力,有限期為5年,且有報告及監察機制,確保分銷商遵守。因相關承諾亦可適當地釋除競委會疑慮,故會方擬接受,令車主日後在選擇汽車維修及保養服務時享有更大自由度。
涉事7間分銷商為:
- 1. Cartel Motors Limited
- 2. 大昌行集團有限公司
- 3. Inchcap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 4. 錦龍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 5. 意美汽車(香港)有限公司
- 6. 森那美汽車集團(香港)有限公司
- 7. 宏益控股有限公司
涉及17個私家車品牌:
- 1.奧迪
- 2. 寶馬
- 3. 雪鐵龍
- 4. 福特
- 5. 本田
- 6. 積架
- 7. 起亞
- 8. Land Rover
- 9. 凌志
- 10. 萬事得
- 11. MINI
- 12. 三菱
- 13. 日產
- 14. 富士
- 15. 鈴木
- 16. 豐田
- 17. Volkswagen
競委會指,現邀請巿民對相關建議的承諾提供意見,包括競委會應否接受等,有意者需於本月15日下午6時前提交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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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脫芷晴
責任編輯:方雅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