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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選舉|涉福袋誘居民投鄭泳舜 李慧琼前助理及義工判囚8月

發佈時間: 2021/05/26

2018年立法會補選期間,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的時任議員助理及1名義工,涉以福袋誘使居民投票予該黨候選人鄭泳舜,早前被控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成,兩人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監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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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為鄧奕梅(43歲)及王維霞(53歲),兩人均為「海麗之友社」的義工,王案發時為李慧琼的兼職議員助理。案情指,兩人在該年2月28日至3月11日期間,與不知名人士串謀在同年立法會九龍西補選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向海麗邨居民提供多個載有價值約100元日用品和食品的福袋,作為他們在補選中投票予鄭泳舜的誘因,兩人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兩人的代表律師均希望法庭考慮判緩刑,其中首被告代表律師求情稱,被告對法律無知,當時也是為幫助朋友,且她是「底層義工」,與參選人直接參與賄選的案例有區別,對選民的投票意向影響極少甚至沒有,如已脫罪的兩名選民曾稱覺得被告很煩擾。次被告代表律師則指她多年來致力服務社群,熱心助人,可為來港新移民爭取福利,且現在患有乳癌需要服藥。

官:舞弊可致選舉制度崩壞

暫委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涉立法會補選,比原案例所涉的區議會更為嚴重,強調在選舉中作出舞弊是公然漠視選舉制度神聖,可致選舉制度崩壞,令市民對選舉失去信心,作為助選的兩人亦毫無悔意,故判刑需具阻嚇性,考慮到被告初犯並曾為海麗邨居民服務,各減刑1個月,2人即時監禁8個月,同時拒絕辯方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梁偉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