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保險索償|大頭嬰腦積水入院 保險公司指未披露「頭大家族史」拒賠

發佈時間: 2021/03/30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最新審結349宗索償個案,當中85人獲保險公司賠償626萬港元,大部分涉及住院/醫療保險賠償;單一賠償額最高一宗獲賠61.7萬元,投訴人患乳癌後,被保險公司指投保時「沒有披露事實」拒賠,經委員會介入後裁定得直。

留意續保條款 , 賠償或與健康掛鈎  , 三高患者買醫保 , 病情改善減保費 , 詳情即睇【下一頁

涉及「沒有披露事實」拒賠的個案並不罕見。有母親為2個月大兒子購入住院保險,男嬰在投保後9個月因腦積水入住私院做手術,保險公司指根據母嬰健康院記錄,得悉男嬰因頭大致需在第38周剖腹生產,且記錄顯示其父親在嬰兒時期頭部亦偏大,保險公司認為母親投保時未披露相關醫療記錄和「頭大家族史」,因此拒批賠償。委員會介入後,發現婦產科醫生雖然認為胎兒自第29周起頭圍偏大,但未有顱內病變,縱然兒童健康記錄冊欠缺了頭圍資料頁,但保險公司未有追回,投保申請書亦未問及「頭大家族史」,故未有充份理據拒賠,最終裁定母親得直獲賠30萬元。

另有投訴人購買住院保後3年,確診患輕微睡眠窒息症。惟保險公司以他已打鼾5至6年,入院前2、3年睡眠已有氣阻感覺為由,認為他在投保前已有相關病症,但未如實披露而拒賠。但委員會引述主診醫生意見,認同打鼾是很普遍現象,且投訴人從未因此求診,最終得直獲賠8,000元。

有個案則是女士因滑倒受傷接受32次物理治療,保險公司認為次數過多,僅同意批出其中25次治療費用,經委員會介入後,認為保險公司無理,需全數賠償1.26萬元治療費用。

撰文:脫芷晴
責任編輯:蔡少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