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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港府擬設$10億疫苗保障基金  申索細節曝光最高賠$300萬(附索償3大原則)

發佈時間: 2021/02/17

隨着新冠疫苗即將抵港,接種計劃相關工作細節陸續曝光,當中疫苗賠償基金更是公眾關注焦點。據立法會文件顯示,食衞局建議設立10億元保障基金,用作供接種後出現異常情況人士索賠。相關文件列出15項異常事件(例如貝爾面癱) ,及46項關注事件(包括吉‧巴氏綜合症),當局建議若接種後出現相關情況,並且符合3大原則,即可索償。

索償3大原則

1. 相關嚴重異常事件獲註冊醫生證明 
2. 通過專家委員會評估
3. 索償在接種最後1針起2年內提出

當局又建議,最高賠償金額由20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視乎患者的年齡而有所調整,年輕者賠償額更高:

年齡 40歲以下 40歲或以上
因接種死亡 250萬元 200萬元
因接種受傷 300萬元 2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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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強調,即使患者通過基金獲得保障金,亦不會影響未來向疫苗製造商作出法律追索權利,相關人士仍可循民事訴訟索償。但當局指索償人士不得獲雙重保障,若法院裁決疫苗商要向患者支付賠償金,即會抵銷患者之前在基金獲批的保障金。

撰文:脫芷晴
責任編輯:蔡少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