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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懲教指黃之鋒肚有異物 需單獨囚禁醫院囚室

發佈時間: 2020/11/25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周一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3項罪名,法庭下令還柙至下月2日判刑,他的Facebook專頁編輯較早前引述懲教署稱因其肚內有異物,需單獨囚禁在醫院的單人囚室內數日,惟暫時未能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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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頁編輯指,昨日探望黃之鋒時得知他正被單獨囚禁在醫院的單人囚室內,並引述懲教署指他抵達監獄後進行X光檢查時,發現他的肚內有異物,需要3至5日進行檢查,而在檢查完成前仍需被單獨囚禁;惟因署方不准他看自己的X光片,目前無法了解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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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引述黃之鋒稱,他在單獨囚禁期間不能「放風」,即除探訪時間以外需留在囚室內,惟囚室24小時都要亮著電燈,令人難以入睡,但他仍會努力熬過,亦希望公眾同時關注所有手足及12港人情況,「希望在外的各位繼續堅持,一息尚存,抗爭到底」。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