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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供應】房協未補價屋出租明再接申請 至今錄46宗租務成交

發佈時間: 2020/11/24

房協於去年推出「出租計劃」優化措施,於去年12月截止租客申請,暫錄得46宗租務成交。根據網站紀錄,租金由5,000元至15,000元。房協今宣布,將於明日(25日)重啟租戶申請,且不設申請期限,成功申請可租住房協或房委會合資格單位。

計劃下,容許房協及房委會轄下適用的資助出售單位的合資格業主,將其未補價的單位或睡房,分租予正輪候公屋的合資格人士,作為「暫租住屋」。截至11月20日,共接獲453宗業主申請,發出371張「業主證書」;上一輪租客申請期內,共收到506宗租客申請,至今已發出255張「租客證書」,暫錄得46宗租務成交個案。

由明日(25日)起,申請人可透過下列地點或平台,索取或下載申請表格:

  • 房協申請組(香港大坑浣紗街23號龍濤苑地下)
  • 房協轄下各出租屋邨辦事處
  • 房協「出租計劃」專屬網頁lettingscheme.hkhs.com
  •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民政諮詢中心

申請人可透過郵寄、親身或經「出租計劃」專屬網頁遞交申請。計劃熱綫8108 0678。

租戶申請資格

  • 持有公屋申請書編號,輪候達3年或以上;或持有房委會配額及計分制下公屋申請書編號,輪候達6年或以上
  •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由遞交申請表當日起,直至獲發「租客證書」當日,須符合當時申請公屋資格
  • 無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
  • 未曾獲房委會或房協編配公屋單位

業主申請資格

  • 須為指定房協或房委會資助出售單位的業主及所有聯名業主
  • 其中1名申請人須在遞交申請表格當日,已擁有或與聯名業主共同擁有該單位的業權滿10年或以上
  • 屬未補價單位

撰文:謝雅寶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