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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檢控】「快必」譚得志被控6罪今午提堂 5項涉發表煽動文字

發佈時間: 2020/09/08

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周日被捕後超過48小時,目前仍在大埔警署被扣留調查。他的助理引述律師表示,警方國家安全處指譚得志亦涉嫌干犯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須要錄取多一份口供,暫時不會釋放他,今午2時30分會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快必」譚得志涉嫌發表煽動文字,大埔寓所被捕,詳情即睇【下一頁

據譚得志fb專頁稱,他被控5項《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發表煽動文字罪,另涉一項《公安條例》下,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警方國安處早前稱,他在6月底至8月期間,29次以「防疫講座」為名舉行街站,實際是引起人蔑視政府、引起民間不滿。

條文被指古舊 林鄭月娥:仍生效即可引用

有法律界人士質疑,警方引用的《刑事罪行條例》條文古舊,有機會被法律裁定違憲失效。特首林鄭月娥今早稱,有關條文不論在回歸前後,只要仍然生效就可以引用,而事件與言論自由無關,法例已訂明言論自由在特定情況下會有限制。

林鄭又稱,每日在傳媒和網上,對特首、政府和官員的批評都恆如沙數,「肯定不會」因為批評政府而違例,傳媒報道只要客觀持平,不違反法例,香港的新聞自由是非常堅固。

撰文:李卓謙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