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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拖AA制】女友拍拖從不AA制 索80萬買樓拒加男友名:男生本來就要負責全部開銷

發佈時間: 2020/07/24

常言道「講錢傷感情」,情侶之間亦然。台灣一名男子與前女友拍拖期間,一直獨自負責所有約會開支;去年對方更向他索取300萬元新台幣(約80萬港元)買樓,卻不願意與他分享業權。雙方因此陷入冷戰,最終更分手收場。

該男子投稿至Facebook專頁「靠北女友my girl」,形容其前女友「拜金吸金」,交往期間堅持不奉行「AA制」,從來不會主動繳付約會消費,更認為自己的薪水只需儲蓄起來。

去年,前女友的父母稱願意轉讓其中一個單位,但前提是女兒要先向他們支付300萬元;前女友對此大為心動,並要求男友替她支付該筆費用。事主指雖然願意幫女友出錢買樓,但認為自己身為出資者,理應擁有部分業權,遂向女友提出「房子我也要一半」,未料對方竟堅持自己為唯一業主。事主對此不肯妥協,雙方陷入冷戰。

至於引發雙方分手的導火線,緣於前女友傳送給好友的手機短訊曝光:

「我就是這樣的人啊!是我男友自願付錢,而且我也有付出啊,給他用(肉體)也是一種付出,他去外面買(性交易)更貴又不衛生,當男生本來就要負責我全部的開銷。」

事主表示當時因出於愛意,願意為負責所有約會的開支,惟不能再忍受女友的苛索無度及價值觀,立刻提出分手,並慨嘆為何要以金錢衡量男性的能力,

「為甚麼AA制就代表男生沒能力?不然就是說沒錢就不要交女友。」

帖文引起網民熱烈討論,不少人都不屑女方的行為,「付錢給房有點扯了(離譜),吃吃飯男生付倒沒甚麼,當疼女友吧」、「不是AA,是把你的全A走(偷走)」。但亦有人認為,事主因在最初對女友過於千依百順,才會令對方得寸進尺,「自己要會設停損點,而不是都怪女生,也是有女生在養男友的......」、「她那無理的要求不就是你助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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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黎穎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