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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紐約時報》憂前景不確定 亞洲電子新聞業務由港遷至首爾

發佈時間: 2020/07/15

《港區國安法》上月30日晚起實施,美國《紐約時報》表示,因應該法例對公司以香港作為亞洲新聞中心的前景帶來不確定,決定將香港辦公室的電子新聞業務,遷至南韓首爾。

《紐約時報》報道稱,部分在香港的員工或難再獲得工作許可,因此有需要在區內尋找另一個據點,電子版的記者團隊明年會搬到首爾,受影響人數約佔在港員工的3分之1,其餘的記者會繼續留在香港,報道香港及區內的新聞。

港3分之1員工受影響

該報強調,仍有意維持甚至增加對香港轉變的報道,且歐洲和亞洲版印刷團隊的員工會繼續留在香港,廣告和市場推廣部員工亦會留下。

今年3月,外交部曾宣布驅逐《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和《華盛頓郵報》駐華記者,包括禁止在港澳繼續從事記者工作,但引來外界關注,內地是否有權禁止海外傳媒在香港工作。

中美之間,今年內亦多次就媒體鬥法,美國先後將9間中國傳媒及相關公司列為「外國使團」,要求提供資料;中國則先後驅逐多名美籍記者。

撰文:李卓謙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