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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基金.N無津貼】一次過生活津貼最多$15,500 申請條件、入息限額、津貼金額一覽

發佈時間: 2020/06/29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午(29日)召開記者會,公佈2020年度「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項目詳情。項目將為合資格人士提供一次性津貼,金額由4,500至15,500港元不等,以紓緩低收入住戶的經濟壓力,有關津貼最快在9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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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基金.N無津貼】有公屋戶籍、新移民亦可申請  一次過津貼6大Q&A拆解申請資格

7月2日開始申請 最多可獲$15,500

項目最快於本周四(7月2日)接受申請,接受1人住戶申請,並逐星期接受更多住戶人數申請人申請,申請期至今年11月30日結束。申請人需將填妥之申請表格郵寄, 或親身交到居住地區之服務單位,其後透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方式收取一筆過津貼,金額如下:

住戶人數 津貼額 (港幣)
1 $4,500
2 $9,000
3 $12,500
4 $14,500
5人或以上 $15,500

4大申請條件
關愛基金「非公屋、非綜援住戶生活津貼」申請人需符合4大條件,詳情如下。

1.需居住於以下其中一種單位

  • 以月租或長租方式租住私樓、工廈或商廈單位
  • 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社會房屋
  •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單身人士宿舍計劃」宿位
  • 由非政府機構提供予更生人士的宿舍的宿位
  • 臨時房屋
  • 船艇
  • 無家者

2.申請人過去3個月平均每月住戶入息不超過以下限額;租住私樓、工廈、商廈或社會房屋者,在過去3個月平均每月租金不超過以下租金上限

住戶人數 指定住戶入息限額(元) 指定住戶租金上限(元)
1 15,100 7,550
2 22,000 11,000
3 26,800 13,400
4 33,500 16,750
5 36,900 18,450
6或以上 40,800 20,400

3.並未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4.申請人及所有住戶成員均沒有在本港擁有任何物業

申請資格相關Q&A

Q1.如與不符合申請資格者同住,是否整個住戶都無法申領津貼?
不是。有關申請仍會受理,但住戶中不符合項目受惠資格的人士, 須被剔除於住戶人數、入息、租金和津貼金額的計算。

Q2.與住戶中有人擁有物業是否仍可受惠?
不是。如同一住戶內有任何人士在港擁有物業,申請人及所有住戶成員都不符合項目的受惠資格。

Q3.如過去3個月每月租金不一,或者租住不足3個月,應如何計算?
如租金不一,可先計算3個月租金總和再除以3計算;如租住不住3個月,如以2個半月計,應先計算在這兩個半月所繳付的租金總和,然後再計算平均每月租金金額。

Q4.每月入息不定應如何計算?
與租金相同地,如每月入息金額不一,則應以近3個月入息總和除以3計算。假如過去3個月的其中一個月沒有入息,則以有入息的兩個月的入息總和除以3。

Q5.會連同強積金供款一同計算嗎?
對強積金計劃所作的強制性供款可在計算入息時獲得扣除。然而,自願性供款則不可獲得扣除。

Q6. 津貼何時發放?
一般而言,就文件齊備的申請,約需2個月時間處理並安排發放津貼。

申請教學:有關連結

責任編輯:鄭禮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