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港區國安法】林鄭指國安法合憲合法 籲反對人士停止妖魔化

發佈時間: 2020/06/16

特首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主動提及訂立港區國安法的事宜,指中央作出今次決定,目的是令香港社會,在近年經歷很大的衝擊下,可尋求社會穩定,早日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及機制,強調立法是合法合憲、合情合理,是不容置疑,呼籲以「一向手段」妖魔化及污名化港區國安法的人士要停手,否則是與全港市民為敵,市民需要的是安全及滿足感。

林鄭並批評,本地及海外一些對條例的聲音並無理據,重申不容其他外國政府挑戰。她說,任何國家安全問題都屬於中央事權,不會由地方政府制訂相關法律,指中央是基於信任,讓特區政府自行立法,但不等同中央放棄事權。她稱,明白各方對港區國安法有關注及焦慮,但只要堅守一國兩制原則,向着同一個共同願望,就可解決挑戰。

至於能否保證香港傳媒在國安法通過後不會被以言入罪,她指在國安法草案未出台前,要探討某一條文或情境是強人所難。雖然國安法是內地制定的全國性法律,但不等於會完全違反港人重視的法律原則,而內地刑事法律制度所遵循的原則與香港相差不大,包括無罪推定、保障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辯護權等。

港府立法不等同中央放棄事權

對於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出席《基本法》研討會上提及港區國安法,指中央會保留在極其特殊情況下直接管轄的權利。林鄭稱,人大正在進行立法的制定工作,未有詳細條文無法評論,但強調國安法保障的並非只有香港的安全問題,更是要加強能力保障全國安全的問題。她重申,全國人大常委副委員長王辰宣讀草案時,強調要根據5大基本原則,其中包括遵守「一國兩制」、依法辦事、保障港人合法權益等。

此外,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指,昨日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的講話,是第一次聽到中央對港區國安法有管轄權和司法權的說法,認為是指非常特殊及嚴重危害到中央的情況,相信是涉及外交、外國勢力、恐怖組織等。被問及會否在人大常委會提出,全部國安案件應在香港審理,他稱會將不同意見充分反映,強調國家安全是中央職責,「中央從無講過全部案件都在香港審理」。

撰文:謝雅寶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