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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辦爭議】曾稱內部事務不需中聯辦操心 林鄭:說法無矛盾

發佈時間: 2020/04/22

兩辦爭議持續,特首林鄭月娥今日記者會重申,近日出現的是更高層次及宏觀的問題,有人挑戰代表中央政府的機構有否發言、表達意見及監督的權力,她已先後兩次回應,強調從三個角度說,中央代表機構是有這個權力,包括憲制、管治及操作。

國務院港澳辦日前先後批評民主派在立法會內會拉布,昨更連發3稿批評內會主持郭榮鏗涉違立法會宣誓誓言,強調中央對特區有監督權。特首林鄭月娥在2017年上任時曾表示,本港內部、高度自治事務是需立法會的批准、特區內的管治團隊及公務員去負責,不需要中聯辦的朋友操心。她昨日(21日)出席行會前則指,港澳辦及中聯辦是代表中央在香港的機構,有權有責去監督《基本法》的落實。

稱中央代表機構 有憲制管治權

她今日再回應時表示,當時是指所有特區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法案,涉及的拉票工作應由特區官員連同其他公務員努力做,不存在要其他機構幫手。但近日出現的是更高層次及宏觀的問題,有人挑戰代表中央政府的機構有否發言、表達意見及監督的權力,已先後兩次回應,強調從三個角度說,中央代表機構是有這個權力,包括憲制、管治及操作。

她說,有人誤導指「操作」是包括抗疫及合約安排的日常事務操作,強調並非這意思,所指的「操作」是指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停擺,令特區政府重要的日常操作受到嚴重阻礙。被問及會否取消主持內會的郭榮鏗立法會議員資格,她說,立法會事務應由立法會自我糾正,希望議員盡快處理。

撰文:謝雅寶

責任編輯:梁偉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