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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只報警不救人 司機被指見死不救或囚3年

發佈時間: 2019/07/19

見死不救,是否有罪?日前內地發生一宗嚴重車禍,一輛私家車於高速公路追尾撞上剷車,其後起火燃燒。未有受傷的剷車司機下車後不理路人勸告拒將剷車移開,只顧打電話報警,事後私家車上2人證實死亡。剷車司機面臨過失致死罪罪名,有內地律師指過失致死罪是否成立需視乎傷者死亡時間,與及救援難度而定。

私家車追撞起火 司機拒移車救人

北京朝陽區南四環路於本周二(16日)發生一宗車禍。約凌晨3時,22歲姓戚男子駕駛一輛無掛車牌剷車於路上行駛,被另一輛白色私家車從後追撞。私家車其後起火焚燒,車內分別31及33歲的司機及乘客死亡。有目擊事件的路人從旁拍下影片,當中可見私家車與剷車相撞後,車頭大半陷入剷車車尾,身穿白衣的剷車司機落車視察情況後走到路邊舉起手機打電話。拍片者則催促司機將剷車移開,

「你先別打電話,把你的車往前挪(開)...要爆炸了。」

司機受網民指責「見死不救」

除拍片者外,旁邊亦有人不斷提醒司機先將剷車移走救人,有人則拿起滅火筒企圖救火,惟剷車司機不為所動,繼續自顧打電話報警。該影片事後於內地社交媒體廣泛流傳,引起網民熱議。有人認為剷車司機不出手是想要置身事外,直指他耽誤救援時間而導致私家車上2人死亡。亦有人持相反意見,指司機並不清楚傷者情況,胡亂將剷車移走可能再次傷及傷者。有人認為司機有報警而非離開現場,證明他是有心救人,不應受責難。

內地律師稱司機有義務救人 是否有罪端看兩大因素

目前剷車司機已被當地警方以涉嫌過失致死罪扣留。內地律師周筱贇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內地交通安全法例有明確規定,駕駛者在發生交通意外時有義務救助傷者,故此一般而言應該「先救人、後報警」。

周律師補充指,涉事司機是否犯上過失致死罪主要由兩大因素決定:

1.發生意外車輛有否起火或有爆炸風險,導致救援難度超出正常人能夠應付範圍。

2.傷者的死亡時間。是否有證據證明傷者是因剷車司機不救助行為而直接導致死亡。

周律師續指根據內地刑法,過失致人死亡罪刑罰為3年至7年之有期徒刑,如情節較輕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