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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土地公上身兼「前世老公」 姐夫氹姨仔性交被控性侵脫罪

發佈時間: 2019/06/05

台灣一名30多歲女子指姐夫自稱土地公或其前世丈夫等,一人分飾4角,對她性侵長達2年半,強迫她性交和口交,至去年提出控告。惟法院近日裁決,認為事主早已知道對方並非前世丈夫,甚至在提告後邀約對方「開房」,認為並不符合受害人反應,最終判姐夫無罪釋放。

據台灣《自由時報》報道,新北市30多歲女子小美(化名)控訴,指2015年11月起,姊夫先自稱土地公附身,再佯言是她的前世丈夫,在住所內將她性侵;在2015年12月至2018年4月間,每周強迫她性交和口交約4次。

妻子姨仔信以為真

警方向其姐夫問話調查,他承認在小美與男友分手後,為說服妻子讓小美搬來同住,遂跟妻子和小美訛稱,自己前世為海產批發商,為小美的前世丈夫,與她育有兩子,惜不幸因車禍身亡,他要留下不准輪迴,才能讓小美和兒子輪迴,兩人今生要再續前世情緣。妻子當時信以為真態度軟化,同意讓小美遷入甚至同睡主人房。

姐夫又承認曾自稱被土地公附身,向小美說:

「先生即是姊夫,姊夫即是先生,白天要與先生多聊點刺激的,以利晚上精氣完全釋出。」

疑早知並非前世丈夫

雖然他曾扮是龍身與嬰靈,每個角色說話聲音、語氣都不同,但小美根本未有相信,認為對方在與他首次性交時,已知道是他本人並非前世丈夫,甚至曾抱怨「為何這麼粗魯、不溫柔一點」。

由於數年來兩人經常性交,以致漸生情愫,惟去年小美半夜回家時,發現姐夫擁抱姐姐睡覺,當場暴怒將兩人搖醒,

「看到你們那麼好,無法接受!」

曾約姐夫「開房」 不符受害人反應

其後小美離家出走及控告姐夫性侵。不過檢控方認為,小美的指控證據不足,她亦承認2016年3月已知道性交對像是姐夫、不是前世丈夫,且2年來持續發生性行為,提告後仍不時邀約姐夫到酒店尋歡,當時姐夫已強調「跟妳去的不是虛構這個人物,是我喔!」、「那妳還會想到愛愛這件事嗎?」而小美仍然答應,由於法院認為小美不符合性侵受害人反應,昨日判姐夫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