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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殺金正男表證成立 兩女被告恐判死

發佈時間: 2018/08/17

北韓領袖金正恩同父異母哥哥金正男,去年在馬來西亞機場被毒殺案,2名女被告艾莎及段氏香謀殺罪表證成立,需進入辯護程序,最高刑罰將面臨死刑。

金正男於去年2月13日在馬來西亞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被含高劑量VX神經毒劑的手帕及噴霧劑殺害,兩名女被告分別為25歲印尼籍的艾莎及28歲越南籍的段氏香。大馬高等法院昨裁定2女謀殺罪表證成立,需即時被帶進犯人欄,2女選擇在庭上作出自辯;料審訊持續數月。一旦罪名成立,會面臨死刑。

法官︰不排除政治謀殺

她們早前辯稱被騙,以為在參加電視實境節目的惡作劇,並認為毒劑是無害液體,才塗抹在金正男眼睛和臉部。控方指她們是有預謀犯罪,並絕對清楚自己的所作所為,惟辯方卻稱她們是被利用,而兩人已付出沉重代價。法官表示,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及評估所有證供後,認為控方成功舉證,指她們夥同4名北韓疑犯,精心策劃毒殺金正男,又稱不排除案件是政治謀殺,但暫無證據證實。北韓政府多番否認進行任何暗殺行動。

另外,控方去年11月曾在庭上表示,案中4名北韓男子疑為北韓情報員和案中主謀。4人在金正男遇害當天才飛抵吉隆坡,其中2名疑犯將神秘液體交給她們,故認為她們早知液體是神經毒劑,惟4名北韓人案發後已返回北韓,至今未落網。代表律師稱,艾莎和段氏香都是代罪羔羊,真正兇手早已離開馬來西亞。

撰文︰林麗芬

編輯︰吳浩南

美術︰簡力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