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強暴者 受害人 同場演講

發佈時間: 2017/02/10

一宗強姦案的受害人及施暴者罕有齊現身同一個場合演講,向公眾訴說事件如何改變大家人生,及探討強姦受害人與施襲者的角色。

1996年,當時只有18歲的澳洲男子斯特蘭傑往冰島作交換學生,認識當年僅16歲的女子埃爾娃,兩人開始約會,但斯特蘭傑於當年聖誕平安夜晚上強姦了埃爾娃。

埃爾娃憶述這次是她的初戀,以為會非常美好,但原來是噩夢。斯特蘭傑在學校聖誕舞會後送喝醉的她回家,但男方卻色心起,在床上將其強暴。埃爾娃憶述︰「他強壯的臂彎將我放到床上,但當開始脫掉我的衣服爬到身上時,我對他的感覺即變成恐懼。我回復清醒,但反抗不了,那種痛非常強烈。」

曾為情侶 男方酒後硬上弓

斯特蘭傑憶述當時受酒精影響,記憶模糊,事件後他便回澳洲,多年來雖感罪咎,但仍說服自己是好人。直至9年後,埃爾娃寫信給對方,表達她的憤怒及傷害。斯特蘭傑回信並深表後悔,兩人展開8年通信後終再見面。埃爾娃稱,多年來一直想傷害對方報復,但會面後透過原諒對方令自己平復心情。

二人更一起寫書、同台演講,希望可為大家找到諒解,幫助其他人反抗性侵。斯特蘭傑指女性往往成為性暴力的受指摘一方,男性施暴者往往可以逃過指摘;埃爾娃認為,是時候停止把性暴力事件只視為女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