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不懂拒絕的人,過去如是,現在嘛!好一點點啦。上網找「拒絕」的資料,以尋求「認同綁架」來描述這類人,他們的行為包括:
不太愛找別人幫忙,怕給人添麻煩。但人家求他的話,卻盡量答應。
試過拒絕別人,但內心會感覺愧疚,或不好意思。
盡量不想跟別人起衝突,覺得這樣會破壞關係。
在人家口中,總會用「好人」、「善良」來形容這類人。
看看這些描述,真的「中了」幾點。
只是,不懂拒絕的後果,就是把自己寶貴的時間甚至優先次序拱手給了別人。最近身體曾出現不適,感恩的是沒有大礙,但也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警號,
提醒自己:是時候要學習好好拒絕。
所以近兩個星期,因為書展臨近,頻頻接獲不同的邀約:寫序,拍短視頻,寫短文等等,只有一概婉拒,因為實在無法一一應約,這個七八月好忙!
我們常以為「拒絕」就是對某一項活動說「不」,其實也是幫我們釐清個人的優先次序。當然是家庭第一,工作次要,朋友與外面的約會更次之。試過上趟天旋地轉的頭暈後,要知道自己的限制:盡量不接超過一個的講座。完成了,也盡量安排個人小睡休息時間,平日一個星期一定有三次運動。自從這樣實行後,精神好多了。
不過更重要的是,認知上的改變。請記著:
拒絕別人不代表「不是好人」或「不好商量」,而是我們都有權利捍衛自己的界線、時間、精力。更重要的是,正如華頓商學院心理學教授亞當.葛蘭特(Adam Grant)所言:「說『不』,並非辜負別人,而是為了維護自己。設定邊界並不會顯得你不尊重,反而是表達了你對自我的尊重。別人不能設定你的界線,他們有權利對你提出請求,但是自我保護是你的責任。」
千萬不要不自量力,人家要求甚麼,我們就一口答應,還拼盡努力幫忙。碰過不少狀況,是對方「得手」之後,轉過身不顧而去,從此消聲匿跡。江湖中這類人多的是。
但對說「好」的事情,卻要謹慎考慮及對待。正如提姆.哈福德(Tim Harford)所說:「每一次我們對一個請求說『好』的時候,我們也對可能用時間完成的任何其他事情說『不』。」
最近更學會了,拒絕的時候,不用太多解釋,給對方太多空間「一再請求」。說「不」就是「不」,「不行」就是「不行」,這樣最乾淨俐落啊!
(相片由作者提供)
(本欄逢星期二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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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羅乃萱
家庭發展基金總幹事,資深親子及婦女教育工作者。
欄名: 恩愛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