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日提到,我的姊妹Carol藉着今次武漢肺炎的情況,向我了解旅遊保險在疫情下的保障安排。我告訴她,為了自己得到最佳保障,應該有個習慣,就是一定好行程(已付費)就同步買旅遊保險。
以今次的武漢肺炎為例,大部分保險公司都以武漢封城作為一個「截止時間」。如果在這個日子之前買了旅遊保險,而妳的行程又涉及湖北省,便可以引用「更改行程」或「取消行程」的條款索償;但如果在這日子前還未有買旅遊保險,即使妳的旅遊地點涉及湖北省也不會受保。
回港後確診或酌情受理
當然,我不斷強調旅遊目的地是湖北省,因為香港政府和世衞已經宣布這地區發生重大公共衞生事件,建議不宜前往。有了這把「尚方寶劍」,投保人只要在「截止時間」前買了旅遊保險,就可以受保。
如果妳的目的地不是湖北省,而只是其他有感染個案的地區,但妳因擔心而想取消行程,即使妳很早便買了旅遊保險,也不會受保(部分保險公司或許接受旅遊目的地是湖北省以外的中國其他省份)。
不過,如果是某些國家入境單位拒絕受保人入境,則絕大部分保險公司都確認這不是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主要保天然災害、罷工等等)。但大部分保險公司容許客人取消保單,退回有關費用,或將保單的有效期延遲3個月或半年,詳情請向各自的保險公司查詢。
這時,Carol問我,萬一受保人在旅遊目的地確診患上武漢肺炎,又是否受保?我告訴Carol,這個情況要分開來答。
「首先,假設妳是在旅遊目的地確診。在一些保障較全面的旅遊保險中,保單會提供一個感染保障和隔離保障,即是先得到一筆過的賠償,以及按須隔離的日數,每日獲一個金額的賠償。當然,有關的治療費用也可以索償!」
「即使沒有確診賠償或隔離賠償,也可以有治療費用的賠償?」
「是的,這本來就是旅遊保險最主要的賠償項目嘛!」
「咦,萬一我在當地未發病,回港後才確診,還可以索償治療費用嗎?」Carol馬上想到。
「問得好,這就是我說要分開答的原因,另一個假設就是妳回港之後才出現病徵,最後更確診。據我所知,有保險公司是不受理的,因為妳在旅遊目的地沒有求醫。沒有在當地求醫,就很難證明妳是在旅遊期間生病。不過,今次也有保險公司提供酌情安排(傳染病有潛伏期),如果妳回港後某日子前確診,也可以透過『回港後覆診』的條款索償,詳情也要向個別保險公司查詢。」
有險企就新肺炎增保障
「咦,萬一我因為確診感染而不能出發,我應該受保障吧!」Carol又想到另一個情況。
「問得好,這就等於正常條款下,受保人在出發前患上重病而未能啟程,這就不受『截止日期』的限制,妳是可以受保的,但當然是要在買了旅遊保險之後確診呢!」
「明白,但如果我不是因確診而不能成行,而是有緊密接觸者確診,我被強制隔離,令我不能成行,又如何?」
「據我所知,有保險公司接受這個是不能成行的原因,但是要去隔離中心隔離那種,而不是家居隔離,但這個最好向個別保險公司查詢了!」
「明白,但我想問一下,我買的醫療保險也有傳染病保障嗎?」
「其實,只要妳患病住醫院,不管是否牽涉這次武漢肺炎,住院醫療保險都會提供保障的。不過,很多保險公司已經即時在她們的醫療保險或危疾保險中,額外增加一些關於『武漢肺炎』的保障內容,最明顯就是萬一確診患上今次的武漢肺炎,會有一筆過的確診賠償。另外,就是萬一需要隔離,每日可以獲得現金津貼。最後就是,萬一因今次武漢肺炎而過身,也可以有額外的身故賠償等等!當然,這是有期限的,最普遍是維持一年。」
「嗯,希望我們用不着吧!」
「對呀!」
(本欄逢周一、三、五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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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欄名: 女人筆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