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ene Chu
Serene Chu

學校的法治

發佈時間: 2019/11/07

學校的法治

上周到兒子學校觀看四年級分享學習成果的周會。節目開始前學生非常吵,但當領袖生在台上舉手示意,十秒內全場肅靜。學生知道適當時候做適當的事。

學校沒有一套不准這樣那樣的校規,只列出對學生、老師及家長的期望,以保障學生在安全和互相尊重的環境下學習。小息時可自由在操場上奔跑嬉戲,女生可自由選擇穿校裙或校褲。我以前就讀的小學就不同,校規包括嚴禁學生在校園奔跑,小息完結的鐘聲一響更要即時「凍結」動作,沒切實遵守的都會被罰。中學又有些奇怪校規,包括不准穿「打底褲」或綁繩的皮鞋等。這些規例沒有很強的立法理據,同學當然陽奉陰違。

兒子的學校沒有監控學生行為的校規,但學生沒有變得頑劣,一般都心悅誠服聽從老師的教導。這個小社會的狀況或許印證了「法治」(rule of law)與「依法而治」(rule by law)的分別。校園是否有秩序,不單純取決於學生是否遵守校規,學校有否依法懲罰違規的學生,還得看學校有否尊重學生的尊嚴和權利,老師有否合理地使用執行校規的權力。我見過兒子的課室貼出同學共同訂立的規則,有民意基礎的規則,當然受到學生的尊重,我亦從未聽過兒子埋怨老師將不合理的規則加諸學生身上。

孩子對法治精神有正確的理解和經驗,將來才可以為建立法治社會作出貢獻。

(本欄逢周四刊登)

撰文: Serene Chu 小而同罕有骨骼疾病基金會會長
欄名: 小個子.大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