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宗教改革500年

發佈時間: 2017/11/06

在剛過去的10月31日,是馬丁路德在教堂門外張貼九十五條論綱的500周年。

當時,馬丁路德的論綱,還只是針對「赦罪證明書」一事,即教皇不應出售赦罪證明書,而信徒購買赦罪證明書也是毫無助益的。

到後來,馬丁路德才進一步發展「因信稱義」的論述,即信徒是因信而得到救贖,不必通過教廷作為「中間人」,就可直接向上帝尋求拯救。這一信念,令到基督新教正式從羅馬天主教分離,成為獨立的教派。

正因如此,基督教是「沒有大台」的,雖然都是以聖經作為信仰與生活的藍本,但人人對聖經的理解都不一樣,產生了信義會、浸信會、循道會、中華基督教會、宣道會等,不一而足。近幾十年,在美國還興起一些獨立教會,參與者往往成千上萬人,但他們都不屬於傳統宗派,可謂百花齊放。

雨傘運動後,香港教會也很多時被分為建制與非建制。以今年11月底在香港舉辦的「福音盛會」為例,就充滿建制的氣味;梁錦松、譚志源粉墨登場,以司機及老闆的身份作宣傳,但階級味道甚濃,給批評與世俗人的見識無異。聖經《雅各書》第2章就曾作出嚴厲的批評,認為教會不能厚待穿華美衣服者,薄待窮人。可見,基督新教展現的面貌是非常分殊的;某類「基督徒」會受另一類「基督徒」的批評。

因此,雖然宗教改革已有500年的日子,改革還是不會完結的,我們作為基督新教的信徒,還是要回到聖經去,查考聖經的教訓,不斷反省,這才不辜負包括馬丁路德在內的先聖、先賢所付出的努力。

(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鄧偉棕 畢業於中大社會系,執業律師,佔中運動支持者。
欄名: 後佔領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