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得到愛 先學懂去愛

發佈時間: 2016/07/13

近來,在聚會席間聞得數名友人苦訴失戀經歷,甚是淒酸。當中,大都不是頭次碰壁了,有些甚至是經歷過四、五次以上。細聽下,幾乎每次都是由友人主動提出分手。哭得死去活來已不算甚麼,可恨當時人皆投訴由於對方不愛或不夠愛自己,以致忍痛分手。

作為臨床心理學家,我有一疑問:「對方既然不愛自己,當初為何成為戀人?」所以核心或許是「不夠愛」。不夠愛的表現包括:一、我希望有人陪伴時,他不在身邊;二、我發信息後,對方未有即時回覆;三、對方經常以工作忙碌為藉口,對我缺乏關心……原來一切都是「我」!

「那麼你又如何表達你對她/他的愛?」我問。得到的答覆是:「愛應該是真心付出而不求回報,如果是真愛更應該是無條件的!像交易或帶條件的愛,都不是真的愛我!」

試問是否所有付出過愛都一定有好結果?其實世事沒有絕對答案,付出和收穫也不一定成正比。所以更不用說人際關係或愛情了。也許人生就是在無數不完全平等的付出和收穫中學習成長,提升愛的力量,增強容人之量,更好地愛己及人,學會不計較,從而獲得快樂!如果祈求毋須付出而得到愛,得到這樣夢幻般的關係,我只能祝君好運!

(本欄逢周三刊登)

撰文: 張傳義 香港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組臨床心理學家
欄名: 心晴百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