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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環保署澄清:無禁物管用大型指定袋包底 但住戶仍需用指定袋 澄清2大爭議安排

發佈時間: 2024/01/14

垃圾徵費將於4月1日起實施,有立法會議員在電台訪問中指,當局不容許物業管理公司在各層後樓梯大垃圾桶套指定袋,亦不准向低收入用戶派發指定袋,但環保署今日(2日)澄清有關安排。

環保署表示,外界誤傳當局不容許物業管理公司,擺放大型指定袋收集住戶垃圾,署方澄清,法例並無禁止物管公司以大型指定袋收集垃圾「包底」,但相關做法不能免除住戶在棄置垃圾時,需要用指定袋的法律責任。

環保署強調,垃圾徵費的原則,是每個市民都應該為自己棄置的垃圾負責,因此署方並沒有建議「包底」的做法。不過物管公司仍需以指定袋,包好住戶無用指定袋棄置的垃圾,才可交予垃圾收集商,否則垃圾收集商不會接收。

另外,環保署指,近日亦有人誤指法例不容許向有需要的人士派發指定袋,署方強調,法例禁止無認可的售賣,但無限制任何人士或團體,在非牟利工作或活動中派發指定袋給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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