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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黎智英聘英御狀掀人大釋法 盧文端:終院未正確認識國安法

發佈時間: 2022/11/3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國安法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事件,引發港府向中央建議人大常委會釋法。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在報章撰文,指黎智英案本毋須人大釋法,中央希望本港法院通過自身上訴機制解決,惟終審法院完全根據普通法思維行事,甚至沿用過去英國殖民管治時期的所謂慣例,未能從國家憲制層面正確認識國安法地位,對國安法的權威及凌駕性,未有應有的重視,致令中央不得不做好釋法準備,以確保國安法得到完整準確、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

譚惠珠料人大下月底釋法 , 律政司申黎智英案押後7天 , 高院周四處理 , 詳情即睇[下一頁]

盧批評,香港法院未能從國家法律層面,理解國安法的立法精神及法理邏輯,中央期望本港司法系統,在國安這大事大非問題上,清楚了解立法原意,並承擔責任。他強調,一些本可在特區司法體系解決問題,最終需人大釋法解決的做法,本港社會及中央均「不願意見到」。

陳弘毅指國安法未提及範圍 可透過釋法補充內容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估計,國安法未有明文規定參與聆訊律師資格,是因在法律起草時,未想過會有外國律師參與。且中央或認為根據63條的保密規定,適用於香港人員,即等同要求律師需有本地執業資格,相信人大釋法會解釋相關條文問題。陳指,按過往慣例,國安法若有不清楚或未提及範圍,均可透過釋法補充內容。

對律政司在申請上訴階段才提出新觀點,陳指或因今次是全新法律問題,律政司一方未有充分準備,致無法在較早階段提出重要觀點。他續指,中央致函反映十分重視今次案件,特首李家超提請釋法是回應其關注。

撰文:脫芷晴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