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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襲警|警國安處拘4港大學生 涉宣揚恐怖主義 

發佈時間: 2021/08/18

七一刺警案發生後,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曾通過議案哀悼疑犯及向其致謝,其後宣布撤回議案。警方國安處今早在多區採取行動,就當日的會議和議案拘捕4名18至20歲男子,指他們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罪。據悉,被捕人士包括學生會前會長郭永皓、評議會主席張敬生、文學院學生會前外務副主席容頌禧、以及李國賢堂前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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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今日的行動是上月16日到港大進行搜查的延續,調查顯示上月7日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會議曾為刺警案疑犯默哀,又有人讚揚和為疑犯行為作辯解,形容疑犯為「烈士」,並談及相關政治主張,事後也由學生會社交平台發放其議決內容,認為符合《香港國安法》第24和27條的元素。他形容有關動議內容令人咋舌,因是合理化、光榮化恐怖主義和無差別襲擊,鼓勵人進行自殺行為,與社會道德標準並不相符,又強調有關行為在外國也可判囚,指這是「放諸四海皆準」。

對於當日的會議有其他與會人士投票,李桂華稱將會約見所有當日的與會人士,以了解他們的角色和投票理由,期望能盡快解決事件讓學生回復正常生活,又重申有人犯法警方就會執法,即使有關人士之後撤回議案,警方也只能將相關內容提交法院作決定,是否給年青人更生也要看法庭決定。他強調,轉播、談論刺警案內容本身沒有問題,但如借機讚揚其行為就有可能違法,悼念疑犯也有可能招致美化恐怖活動的嫌疑,呼籲市民三思。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強調,任何人或組織違反香港法律均需依法處置,所有人都要為個人行為負責,強調市民只要守法就能在法律框架下做任何想做的事。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亦強調,任何人犯法都要付出代價,不會因為他們的身分地位而免責。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方雅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