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月17至20日召開人大常委會會議,消息指議程包括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本港及澳門的《基本法》附件三以在兩地適用。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接受部分媒體訪問時,承認日前訪京期間曾與內地部門就《反外國制裁法》交流法律觀點,但呼籲各界毋須對法例過分憂慮。
全國人大通過反制裁法,歐盟批港改選制,中方促勿插手,詳情即睇【下一頁】
對於有銀行界等人士關注法例第14條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執行、不配合實施反制措施,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條文,鄭若驊指該法律重點是「反」字,只針對外國的「不合理制裁」,如無人作出違反國際法的事,就毋須動用相關法例,但未有回應法例的落實細節,僅稱現時仍在探索對條文的理解,會適時講解具體操作和實行方式。
至於法例如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她認為現在討論是言之尚早,但否認中央以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形式為香港「立法」成趨勢的說法,強調《基本法》已列明外交、國防等不屬香港自治範圍事務的法律可納入附件三實施。
而被問到《反外國制裁法》能否解除美國對內地及本港官員的制裁,她稱不希望將話題轉移至「被人制裁而要解禁」,希望公眾能從國家層面看事情,認為訂立該法是合情合法合理。
另外,鄭若驊不點名提及律師會理事會改選,指不論哪方當選都應維持專業團體應做的事,不要將其變成政治團體、或利用之進行政治活動,但未有回應如做不到「非政治化」會否考慮收回自我監管權,僅稱相信律師或大律師會珍惜自我監管機制。她亦鼓勵本地律師把握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機會,相信有助他們擴大業務範疇。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