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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張建宗指公務員需擁護《基本法》 宣誓具重大標誌意義

發佈時間: 2021/01/17

政府日前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通告,要求所有2020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進行宣誓或簽署聲明。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早在網誌重申,公務員作為特區政府管治團隊的重要組成部份,絕對有責任擁護《基本法》和落實「一國兩制」,而宣誓或簽署聲明不只是短短誓詞或一紙文書,而是有重大標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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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公務員的一貫責任,也是政府和社會對他們一貫的期望和要求;而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正是對需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體現,讓公務員更明確地意識到其公職身分帶來的責任、承擔和要求,鞏固公務員隊伍應恪守的核心價值,確保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

他認為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是集體展示了公務員隊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忠誠和承擔,有效加強公務員在這方面的意識,進一步明確其責任和要求並將之具體地彰顯出來,又重申香港面對的困難和挑戰史無前例,呼籲同事繼續努力,堅守崗位,盡心竭力服務社會,幫助香港走出困局。

港府在前日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通告,要求在2020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並需在部門發出信函的四周內簽妥及交回,擔任高級職位者亦需宣誓,而同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進行宣誓或簽署聲明則成為聘用條件的一部分。

林鄭稱區議員特首選委屬「公職人員」需宣誓 , 詳情即睇【下一頁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