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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事假|南韓女職員請月事假遭歧視留難 上司要求影衛生巾做證據

發佈時間: 2020/12/16

南韓23年前設立「月事假」,容許職場女性因來經請有薪假,惟當地一名女性最近因經期不適請假時,遭上司要求提交衛生巾照片作證明,有女職員更被要求早一日「預告」請假,事件引起當地工會關注,要求政府正視問題。

綜合韓媒報道,一名在南韓國民健康保險公司電話中心工作的女職員,早前向國家人權委員會投訴,指在10月14日因經痛不適而向上司請月事假,惟上司要求她提供「衛生巾照片」作證明,表示:

「我沒經歷過經痛可能無法理解,所以需要你將衛生巾拍照傳送給我確認。但經痛不適不是應該到醫院求診嗎?你知道其他公司會要求女員工把衛生巾拍照作證吧?」

另一名女員工亦向上司要求請月事假,上司卻聲言:「若要申請月事假,請提早一日事前申請。」結果該名員工當天被視作無理曠工,被扣10分工作表現分數,由於工作表現分數與工資掛鈎,意味其工資將被扣減。

上周一(7日),韓國民主勞總公共運輸工會與人權運動網絡,在首爾中區國家人權委員會前舉行記者會,要求當局正視有關事件,要求糾正相關侵犯女性月事假權利和性別歧視等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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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獲法例保障每月享月事假

南韓政府早於1997年設立「月事假」權利,根據韓國《勤勞基準法》第73條,除了懷孕﹑更年期﹑已絕育者以外,其餘擁有生理期的女性僱員均擁有申請每月1日的「月事假」合法權;即使未有使用有關休假,她們也能獲得工資補償。

擔心被歧視放棄月事假

然而,多年來南韓的職場女性申請月事假次數並不多,大多擔心因請假而遭同事或上司歧視而放棄,甚至不知道自己享有此權利。據《CNN》報道,2013年有23.6%南韓女性曾申請相關休假,但到2017年卻下降至19.7%。

據《韓國時報》報道,一名在京畿道安陽市中學任教數學的女老師指出,她任教3年來從不敢申請月事假,一來工作過於繁重,二來不想將工作量轉嫁至其他同事,三來不想被男同事以為自己享有特權,

「我不覺得男同事會明白經痛是怎樣的一回事,假如沒有被真正了解,或是一個制度去保護我們享有月事假的權利,其實大部分女性都寧願服止痛藥上班,我都是這樣做去減少自己的經痛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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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賴天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