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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1項控罪︳楊明承認不小心駕駛直豎姆指 由莊思明契爺代表出庭獲准保釋

發佈時間: 2020/12/11

藝人楊明今年8月7日於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座駕失事撞毀石壆,被懷疑酒駕嘅佢被警方以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以及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三項控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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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表現平靜。(東星娛樂)

楊明今日上午9時由女友莊思明陪伴下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楊明被問到係咪同上次一樣心情ok時,信心十足兩手豎起手指公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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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酒駕後楊明如常工作。(楊明IG)

莊思明契爺、有「金牙大狀」之稱嘅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楊明出庭,楊明喺庭上否認第1項控罪(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控罪指佢在8月8日(事發翌日)於瑪麗醫院急症室內拒絕提供樣本以作檢查酒精呼氣測試,雖有合理辯解,但喺一名警務人員要求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時,冇合理辯解而未有提供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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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多次到警署報到、上庭,女友莊思明都陪伴在側。(東星娛樂)

楊明承認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的控罪,控罪指佢於8月7日,在半山馬己仙峽道(西行)近燈柱37716的道路上不小心駕駛車輛及車輛窗門曾被增補,以減低其安全玻璃透光能力。法官安排案件到2021年3月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審訊,楊明繼續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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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楊明嘅Fans keep住撐!(楊明IG)

楊明與莊思明10時許一同步出法院,楊明拍一拍清洪膊頭示意感謝,之後與女友乖乖做乘客,坐上七人車離開。

撰文:黃蘊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