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新冠肺炎】11.22或之後確診可獲$5000津貼 須符2條件毋須經濟審查

發佈時間: 2020/11/23

政府宣布向2020年11月22日或之後確診新冠肺炎的本地人,派發一次性5,000元恩恤津貼,毋須經濟審查,患者需於醫管局轄下醫院接受治療,並作聲明因留院而收入減少,最快本周五(27日)起可向各公立醫院的醫務社工提出申請,社署會統一處理及發放津貼,但須符合以下條件:

  • 被僱或自僱
  • 不享有薪病假,例如的士司機、日薪或散工

{{hket:inline-image name="dicn20200921007.jpg"}}{{/hket:inline-image}}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當局會利用申請者的住址、職業、行業等抽查,包括抽樣或按風險抽查,一旦被發現不符合聲明,屬於欺詐行爲,需負上刑事責任。他強調,「計劃不是鼓勵檢測,而是減低接受檢測的障礙。」

強制檢測確診者可獲$5000津貼,討論區竟現「收肺炎口水$1000」的帖文,詳情即睇【下一頁

撰文:謝雅寶
責任編輯:方雅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