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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冊爭議】記協工會齊轟損新聞自由 警方:無針對個別行業或節目

發佈時間: 2020/11/04

港台電視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昨遭警方拒捕,暫控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據悉她被捕與製作節目《7.21誰主真相》時,經查冊取得車主資料有關。事件激起傳媒界激烈反響,記協主席楊健興今早指,傳媒查冊車牌是偵查報道常用手法,從未聽過記者因此被捕,相信行內亦無想過查冊會「出事」,批評事件令新聞報道增加法律風險和不明朗因素。

涉作虛假陳述 , 港台7.21特輯編導被捕 , 詳情即睇【下一頁

對運輸署將查冊的申請用途選項更改,由「其他,請述明」,改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趙善恩批評,署方改動令記者無法選擇將資料用作新聞報道,等於奪走記者最常使用的工具,做法並不合理,且與《基本法》提及基於新聞自由、合乎公眾利益的資料披露的原則有很大衝突。她批評,相關事件一般會以傳票方式處理,但警方動用重案組上門拘捕,令人懷疑是有心恐嚇傳媒。

大狀:私隱條例豁免新聞報道

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何旳匡指出,《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現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亦豁免新聞報道,但運輸署查冊卻未有新聞用途選項,有空間提出司法覆核。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則強調,因收到巿民報案及有關部門投訴,指相關節目公開車主資料,疑侵犯個人私隱,但拘捕行動非針對個別行業和節目,又否認有「高調拉人」,上門拘捕是出於搜證需要,事前亦有諮詢律政司意見。他又謂,因傳媒對事件反應顯示案件敏感,故出動重案組調查是「無可厚非」,重申警方尊重新聞自由和記者採訪權利。

對其他通過查冊作偵查報道記者會否被捕,郭指視乎有無人報案、案件嚴重性和有無具體證據,如有證據顯示有人違法,警方會作跟進。他續指,2、3個月前亦有涉及車牌查冊案件,警方已拘捕1名男子,但不便公開討論案情。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各部門如何處理查冊問題,將由各部門自行檢視如何平衡私隱和公眾知情權,而作出規定。他續指,查冊行為需按法律規定去做,相信很多查冊都合乎法規,而今次案件處理問題是「虛假陳述」,是一種「當時人的行為」,而警方是按照有人報案進行調查,而調查對象亦按案情決定,非針對某個行業。

撰文:脫芷晴
責任編輯:陳浩義